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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烏龍司法] 前派出所前所長李政峻遭違法羈押﹐獲補償22萬餘警瀆職案羈押57天 判無酒店工作罪獲冤賠22萬 【2012.02.03╱聯合報╱記者高宛瑜∕新竹報導】 摘要: 新竹酒店兼職市朝山派出所前所長李政峻,97年間因涉及瀆職案,與6名員警遭新竹地檢署起訴、聲褐藻醣膠押獲准,去年獲判無罪確定後,李政峻聲請冤獄賠償。 「冤獄補償法」在去年已修正代償為「刑事補償法」,法官認為,檢方、院方沒有證據證明李政峻違法就羈押,此案經媒開幕活動體大幅報導,對李的職務、聲譽及社會地位都有影響,考量他所受身心痛苦、財產名譽景觀設計損失,裁定1日補償4000元,獲補償22萬8000元。  全文網址: 警瀆職案羈押57澎湖民宿天 判無罪獲冤賠22萬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買屋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6875827.shtml#ixzz1lHVaui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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